养护集团四公司临沂工区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610031610336967
报价截止日期:2026-10-10 22:07:28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临沂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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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0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承兑汇票 供应链
发票类型:
普通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货运车辆 重型普通货车
工作量
1台 |
68.0趟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重型普通货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600.00元/趟
预计使用时间:
2026-10-05至2026-12-31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无
驾驶员要求:
每辆机械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在22-55周岁
其他要求:
1、设备状况良好,证件齐全;
2、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进场,使用完成后即退场;每个台班8个小时计,根据承租方需要随时启用和停用,以实际使用日期为准。
3、出租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9%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开具3%或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大类为“建筑服务-租赁费”发票。
4、单价包含租赁费、进出场费、燃油费、通行费、操作手工资、维保费、保险费、税金等车辆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
5、 共一个包件,要求供应商对包件内租赁的不同机械设备同时报价,不允许单独报价,否则作废。
6.本次报价可以报1台设备,签订合同为2台数量,总共台班数50,根据需要随时添加第2台设备进场。车辆三者险不低于200万,车上人员险不低于10万/座及车损险等
7.租赁车辆为25吨载货汽车,租赁方式为按台班结算,结算单位是:元/台班/辆,报价含税最高限价为1600.00元/台班/辆。
(一定注意要求报价最高限价为含税金额!!含税最高限价金额1600.00元/台班)
起重机械 汽车起重机
工作量
1台 |
50.0趟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汽车起重机 | 设备厂商: 不限
额定功率:不限
额定总起重量:不限
基本臂最大起重力矩:不限
行驶状态自重(总质量):不限
伸缩臂节数: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600.00元/趟
预计使用时间:
2026-10-05至2026-12-31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无
驾驶员要求:
每辆机械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在22-55周岁
其他要求:
1、设备状况良好,证件齐全;
2、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进场,使用完成后即退场;每个台班8个小时计,根据承租方需要随时启用和停用,以实际使用日期为准。
3、出租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9%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开具3%或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大类为“建筑服务-租赁费”发票。
4、单价包含租赁费、进出场费、燃油费、通行费、操作手工资、维保费、保险费、税金等车辆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
5、 共一个包件,要求供应商对包件内租赁的不同机械设备同时报价,不允许单独报价,否则作废。
6.本次报价可以报1台设备,签订合同为2台数量,总共台班数50,根据需要随时添加第2台设备进场。车辆三者险不低于200万,车上人员险不低于10万/座及车损险等
7.租赁车辆为25吨吊机,租赁方式为按台班结算,结算单位是:元/台班/辆,报价含税最高限价为1600.00元/台班/辆,
(一定注意要求报价最高限价为含税金额!!含税最高限价金额1600.00元/台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