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至莱州高速公路1B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610032221426135
报价截止日期:2026-10-06 22:22:00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烟台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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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0号结算
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 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挖掘机械 履带挖掘机
包月
1台 |
4.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履带挖掘机 | 设备厂商: 不限
工作重量:不低于20000kg
铲斗容量:不限
最大挖掘深度:不限
额定功率:不限
是否长臂挖机:不限
是否带破碎锤: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225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6-10-01至2027-01-31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住宿费
驾驶员要求:
操作手证件齐全,操作熟练
其他要求:
租赁FR200F挖掘机1台,可随时更换破碎锤,不另外支付费用。要求年限不高于3年,小时数不高于5000.租赁时长4个月,要求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3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部提供住宿,如在项目部就餐,需上交伙食费20元/人/天。根据项目需用情况进场,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前一天通知乙方报停租赁,并以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结算,同时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责任,乙方自愿放弃因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误工、怠工等经济补偿。无预付款,出租方能够接受商业承兑支付,以上方式均不贴息,具体付款方式视甲方自有资金情况而定。乙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甲方挂账后,租赁款在六个月内最高无息支付至已结算额的 50%,顺延六个月无息支付剩余租赁款。若业主未支付工程款导致租赁款延期支付,出租单位不向我方索要进度款,不要求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