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8 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南段(文双)
已结束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308181442012074
报价截止日期:2023-08-23 10:43:46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威海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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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
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1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铲土运输机械 轮式装载机
包月
1台 |
20.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5年以内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轮式装载机 | 设备厂商: 不限
铲斗容量:不限
额定载重量:不限
额定功率/转速: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46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3-08-22至2025-04-22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住宿费
驾驶员要求:
熟练操作、证件齐全、身体健康
其他要求:
文双项目需租赁一台50装载机用于工程施工,施工地点为文双项目施工范围内。要求性能状况良好,每车配置一名熟练操作手(不得因司机原因影响正常生产)。承租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增加操作手时,出租方需在两日内增加操作手,每名操作手增加租赁费6500元每月,以月租方式计量。春节及退租前联系出租方办理停租、退租手续,结算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出租方负责设备日常检修保养,设备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损坏,出租方须在6小时内维修完毕或更换新设备,若出租方6小时内未完成修复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进出场日期以承租方通知为准。该设备的进出场、维修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柴油、操作手住宿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设备进场经验收合格使用后按月结算,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结算,预计租赁20个月。供应商接到工作通知后一天内进场,要求设备出厂时间在五年以内,设备与操作手须证件齐全。(需提供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环保码是环3或环3以上)联系人:冯辉 18053107019
公示结果
一、成交候选人
需求编号 | 设备名称/编号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公司名称 | 投标设备数量 | 最终报价(不含税) | 选择设备 | 评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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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XQ202308181442012074 | S-98404 轮式装载机 |
1 | 临沂嘉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 | 登录后查看 | 1 | |
2 | 山东东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 | 登录后查看 | 0 | 价格不合适 | ||
3 | 禹城市仁和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1 | 登录后查看 | 0 | 价格不合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三、联系方式
单位: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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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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