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已结束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310271056347245
报价截止日期:2023-10-28 10:59:27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滨州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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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0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办公车辆 皮卡车
包月
1台 |
12.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皮卡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汽车动力形式:不限
最大承载人数: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75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3-10-28至2024-10-29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住宿费
驾驶员要求:
带司机,餐费20元/天
其他要求:
需皮卡车1台,地址滨州市邹平市佰郑集团西侧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带司机,餐费20元/天,无任何加班费用。
1、机械进场前加满油,设备使用情况良好,有环3及以上环保码,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满足环保局要求。2、施工中如果进行维修,维修时间不计算时间。如承租方施工需要,出租方有义务寻找替代设备。3、每台机械至少一名司机,司机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件,操作证书,熟悉操作规程,操作熟练,不得违章作业,否则弓|起的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负责。4、服从我方管理.人员安排,接受加班,结算只结算零租费用无任何其它费用5、如因不服从我方管理.人员安排,或不按我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责任和损失。6、施工场地外的一切责任与协调归出租方负责。可开具经营租赁*机械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7、确认租赁后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随时进场退场,以实际进退场时间为准结算。
联系电话:15269124668
公示结果
一、成交候选人
需求编号 | 设备名称/编号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公司名称 | 投标设备数量 | 最终报价(不含税) | 选择设备 | 评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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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XQ202310271056347245 | S-106876 皮卡车 |
1 | 滨州市智川物流货运有限公司 | 1 | 登录后查看 | 1 | |
2 | 费县晨洋机械租赁服务经营部 | 1 | 登录后查看 | 0 | 价格不合适 | ||
3 | 济南弘才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1 | 登录后查看 | 0 | 价格不合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三、联系方式
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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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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